(HPI- 照明设计公司,深圳照明设计,灯光设计)
要创造出优美的植物夜间景观,除了合理选择照明灯具外,更需要科学遵循和把握一定的设计原则:
人性原则
照明设计要以人为本,从人的生理、心理需求出发,选择适宜的光源、光色,确定合理的用光量和照度,防止眩光,杜绝光污染对人的心理、生理造成的各种影响。
适树适灯原则
每一种植物有其固有的颜色和形态,照明必须与植物的整体相适应。如浅色的树叶、干皮、花朵或浆果通常在低功率灯光的照射下效果比较明显;械树和枫香,这类观赏树的照明切忌过亮,否则会使它们过于抢眼;深色的树叶和干皮需要至少2~3倍于浅色树的照明亮度,才能达到相同效果。同时树体结构也是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对于枝条较为舒展,光线可以穿越树冠照亮树干和枝条的树形,如香樟、广玉兰,可以通过上射照明获得较好的效果;而针叶树种,由于树冠非常浓密且紧贴地面,如雪松,也采用上射灯,只会在树的底部产生亮绿的光晕,光线无法照射树冠上部,对于这类树种,则需用点射灯在树冠外围对整个树冠进行照明。
季相原则
园林植物景观在不同的天气与季节、时段,展现出迥异的景态:春季的花蕾绽放,夏季的枝繁叶茂,秋季的果实累累,冬季的虬龙枝干。照明也必须适应这种变化,做出相应的调整,如春、夏、秋可突出树冠、树叶,而冬天则可突出树枝、树干,以突出不同季相的氛围。
生态原则
园林植物景观照明必须考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夜间强烈的灯光往往能打乱植物和动物昼夜生活和日出夜息的生物钟节律,严重的会形成虫害,地区生态平衡受到破坏,树木落叶形态失常等。如一点红等短日照植物在夜晚受强光照射会导致不开花结果,生物钟被扰乱。这就需要运用生态学理论,结合园林绿地中动植物的生理、生态习性,研究各种照明光源以及照明方式对生态环境的影响,选择绿色环保光源,最大限度地减少照明工程对自然生态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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