眩光控制-山水夜游亮化HPI照明设计人认为机动车道路上形成的眩光分为失能眩光和不舒适眩光两类。使视-觉减-弱的眩-光称为失-能眩-光;使眼-睛产生不舒-适-感的眩-光称为不舒-适眩-光。失能眩光用TI来表示,它表示当存-在眩-光-源时,为了达到同样看-清物-体的目-的,在物-体及背-景之间的亮-度对-比所需增-加的百分比。不舒适眩-光通常是通-过主-观评-价来确-定其等-级的。
环境比-山水夜游亮化HPI照明设计人认为如果道路上的物体能够以明亮的路面作为背景,那么它就很容-易被驾-驶-员看到。然而道路上有些物体不是以路面为背景的,如高大车辆的上半部分、靠近路边的物体以及道路转弯处的物体等,它们是以道-路周-边环-境为背-景的,为了能让驾-驶-员看清这部-分物-体,道路周-边环-境的照*明也十分必要。
山水夜游亮化HPI照明设计人认为环境比即车行道两侧边缘相邻5m宽带状区域的平均照度与该车道上5m宽带状区域或1/2路宽(选择两者的较小者)的平均照度之比。当空间不允许时,路边两侧相邻带状区域的宽度可以选择窄一些,对于双向车行道,应该将两个方向的车行道一起作为单行道处理,如果两个方向的车行道中间设有10m以上宽度的分隔带,则按照两条车行道单独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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